根據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有關規定,生態環境部會同衛生健康委于2019年1月23日公布了《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(2018年)》;根據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有關規定,生態環境部會同衛生健康委于2019年7月23日公布了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(第一批)》。生態環境部辦公廳、國家疾控局綜合司曾分別于2023年7月17日和2023年9月8日印發《關于公開征求關于發布〈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(第二批)〉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意見的通知》和《關于公開征求重點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質名錄(第一批)(征求意見稿)意見的函》,但至今未正式公布《有毒有害水污染